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取得显著成效 去年涉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林木类案件下降六成

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取得显著成效 去年涉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林木类案件下降六成

2022-06-27 17:22:50 编辑:李依凡 来源:海南广电国际传播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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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6月27日消息(记者 龙灿 通讯员 崔善红)6月27日上午,记者从海南法院司法护航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法院审理的涉林木类案件数量显著下降,2021年全省法院审理一审涉林木类案件共116件,较2018年下降61.97%,其中涉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林木类案件较2018年下降58.88%。

2018年以来,海南法院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始终坚持在司法实践中践行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驾护航。

为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海南法院改革管辖方式,创新性地实行全流域、跨区域集中提级管辖。同时,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的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吊罗山以及万泉河、三亚育才生态区设立6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三沙群岛法院设立1个环境资源海上巡回法庭。

2021年12月,省高院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将我省常见且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多发的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入刑标准明确为法定最低标准,同时确定了对砍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生态区内林木等犯罪行为予以从重处罚的5种情形和一般不适用缓刑的4种情形。通过规范入刑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体现最严格保护的原则。

为确保生态环境修复取得实效,海南法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和科研院所等,全程跟踪督促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将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种生态修复举措广泛运用于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形成“破坏—判罚—修复—监督”的完整闭环。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0852件,依法判令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承担修复费用约2804万元,修复生态补植树木约18.2万株,增殖放流鱼苗虾苗约138万尾,复垦土地约345余亩。

近年来,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质量持续提升。2021年海口海事法院办理的外籍渔民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了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海南高院审理的“司法保护海洋珍稀生物案”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第177号指导案例,同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2批中国环境资源审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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