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的李阿公询问孙子抚养权问题的回答

万宁的李阿公询问孙子抚养权问题的回答

2017-10-13 10:10:55 编辑:海南民生广播 来源: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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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公和他的老伴现已年过六十,前年儿子因病去世,媳妇便与老人共同生活。如今媳妇再婚,想把家里的独孙带走。李阿公说儿子去世前曾要求媳妇与老两口共同抚养这个独孙成年,现儿媳要带走独孙,将会使家里出现家无人传宗接代。李阿公想问,儿媳有权带走独孙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双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由此可见,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的情况下,祖父母才有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女的义务。

李阿公啊,你媳妇如今还在,那么她要抚养自己的孩子是天经地义的。而且你的孙子还年幼,需要母亲的关爱,从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上来讲,孩子由妈妈媳妇抚养也是恰当的。至于你们说的无人传宗接代的想法是错误的。你们的孙子走到哪里,在法律上他都是你们的孙子,今后他娶妻生子,他的小孩也是你们的曾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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