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都可以领农田补贴?|问热线

农民都可以领农田补贴?|问热线

2018-01-03 10:58:47 编辑:新闻广播 来源: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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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听众在《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咨询,国家给农民发放农田补贴,但是从2015年开始自己就没有领过,村里有人可以领,镇里的说法是种地的人就可以领,不种地的人不能领,自己多多少少也种地,为什么就不能领呢?

真有“农田补贴”吗?

记者经过查询发现,听众所讲的农田补贴,在海南主要是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将原来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农民都可以领补贴?

记者在海南省政府官网上查询到《2017年海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实行


“种田得补贴,不种田不得补贴”

原则,补贴对象为拥有水旱田承包权且在水旱田种植农作物的农民(含承包户)和农场职工。

补贴条件如下:

1.属耕作种植农作物的水旱田作为申报条件,且享受补贴的对象确保耕地(水旱田)

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

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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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1年以上(含1 年)抛荒地(水旱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

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水旱田)等不得补贴

所以,不是所有农民都可以领取补贴,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才可以领取。

补贴标准是什么?

根据方案,按照省级每亩补贴标准141.229元分配到各市县,各市县按照分配的资金总额除以实际申报补贴面积,作为每亩发放补贴的标准。

农民怎么申请?

1.农户申报、审核及审批。

(1)农户(含承包户)据实填写《海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并附上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和水旱田承包权证明,由村民小组核实,做出初审意见,签名盖章后,提交村委会。

(2)村委会调查核实农户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发放条件要求,做出审核意见,签名盖章后,将所有农户的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耕地承包权证明)装订成册,及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抽查核实各村委会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发放条件,经公示后作出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制作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并以函件形式报送市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将所有农户申报及公示材料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2.农场职工申报、审核及审批。

(1)农场职工(含市县管辖内所有省、市、县、乡镇办的国有农场和集体农场)据实填写《海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并附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水旱田承包权证明,由农场连队或居民小组核实,做出初审意见,提交农场场部(地方农场)或农垦农场基层社会职能管理组织(居)。

(2)农场场部或农场基层社会职能管理组织(居)收到申报材料后调查核实是否符合发放条件要求,经公示后制作申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以函件形式报送市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将所有农场职工农户申报及公示材料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最终由市县农业、财政部门公示审核并发放补贴资金。

链接:海南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发展粮食生产,国家实施了对农民进行补贴的政策,这一政策在出台之初确实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然而,随着农资价格和农民工价的上涨,粮食补贴政策的激励作用不断消减。与此同时,经过几年的实际操作,粮食补贴政策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如粮食补贴的目的是作为生产性补贴给种粮户,而实际操作上却是给了农田的承包户,农民种不种粮、抛不抛荒都可以拿到。这种现象,多地村民都有反映。

在一篇发表于2014年的新闻中,记者找到这样一个细节:定安南海农场胡俊君说:“村里几十亩抛荒的农田,在今年之前每年都是领取补贴的。”胡俊君说,他就此事质问有关部门后,就不敢补了。

2014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通知》,又一次将耕地保护问题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了严格的要求。

2015年,海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省长对全省粮食安全负总责;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至2020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7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35万亩。

2016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明确,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477万亩。

今年3月,海南日报报道,海南省已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10.23万亩,超过国家下达的909万亩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其中,全省18个市县城市(镇)周边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28.32万亩,划定后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5.9万亩,保护比例由原来的13.39%提高到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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