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一次性奖500万,5月20日起实施

最高一次性奖500万,5月20日起实施

2022-05-17 11:45:06 编辑:李依凡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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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海南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相关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解读《细则》所称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奖励先进制造业和油气开采企业产值,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的资金。

★《细则》共5章12条,对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定义、部门职责、支持额度与方式、申报材料及程序、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作了全面规定。

奖励资金采取事后奖补,自2022年起每年对上一年度产值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最高可获得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细则》将于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每年5月,省工信厅将下达申报通知,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公布。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申报,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细则》要求申报企业要在海南开展实质性运营,即企业在海南本地有实际经营场所;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资金在海南本地,有完备的财务管理系统。

省工信厅将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核查,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信厅将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奖励标准

(一)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

★对申报年度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5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产值首次突破3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

(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对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申报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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