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海南四地调整省外和省内来(返)人员管理措施→

最新!海南四地调整省外和省内来(返)人员管理措施→

2022-10-13 22:02:32 编辑:周琪 来源: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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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最新形势,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现就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来(返)万宁人员

(一)近7天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万宁。已经进入万宁的填平补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二)近7天有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宁夏、山西运城、云南西双版纳等7个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包括经停航班),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按照填平补齐,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限自离开涉疫区之日开始算,隔离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近七天有陕西西安、四川泸州、湖北武汉、湖北荆州、湖北仙桃、安徽阜阳、云南德宏、河南郑州、广东韶关、广东深圳、重庆、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贵州毕节、四川绵阳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具备条件)或隔离点隔离三天,3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

(四)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宁夏、山西运城、云南西双版纳)旅居史的货车,暂不进入万宁;有其他省外旅居史的货车,对绿码司乘人员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即卸即走。

(五)其他省市来(返)万宁人员,持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市,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二、省内来(返)万宁人员

(一)7日内有海口市、文昌市、东方市等市县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2次(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市,抵万宁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扫码登记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3天3次核酸检测。

(二)省内其他市县来(返)万宁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市,抵万宁市后务必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备,按属地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对7日内有海口、文昌、东方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绿码司乘人员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在报备点登记后通行,即卸即走。

本通告于2022年10月13日0时起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陵水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市县来(返)陵人员
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来(返)陵水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一、10月13日起,有海口、三亚、文昌及东方旅居史人员,持有48小时一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陵,入陵后不再执行“三天三检”及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陵期间严格按照陵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三天一检”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或遇政策问题,请拨打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98-83323213。如瞒报、迟报、谎报,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3日


白沙关于调整来(返)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员管理措施的通知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经研判,我县对省内外来(返)白沙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省外来(返)白沙人员

(一)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7日内有中风险区或参照中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单人单管)。

(三)7日内有疫情较严重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白沙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单人单管)。

(四)其他省外来(返)白沙人员在抵白沙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扫码登记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第2、第3天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后续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省内来(返)白沙人员

(一)7日内有海口市、文昌市等市县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2次(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白沙抵白沙后须第一时间主动扫码登记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3天3次核酸检测。

(二)省内其他市县来(返)白沙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白沙按属地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的省(市)名单请登陆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风险区分类和防控措施”栏内查询。请广大居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如遇到问题请拨打白沙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指挥部疫情咨询电话。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白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710595

牙叉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729809

打安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531005

七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663917

邦溪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881005

元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551252

细水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589012

阜龙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591025

金波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621075

南开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559001

荣邦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891245

青松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7606007

白沙黎族自治县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东方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省外来(返)东方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10月12日18时起,调整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山西运城、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理并开展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从离开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四川泸州、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广东韶关、广东深圳、湖北仙桃、湖北荆州、河南郑州、重庆、安徽阜阳、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贵州毕节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

三、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东方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三检”。

四、倡导所有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五、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对不主动报备等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东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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