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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十条》出台!将解决海南用海用岛要素保障实际问题

《海十条》出台!将解决海南用海用岛要素保障实际问题

2024-08-07 11:05:05 编辑:黄晓琳 来源:海南广电国际传播融媒体中心

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08月07日消息(记者 李祺 叶宇城 周沛8月7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政策”专场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日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海十条》),从简化用海用岛审批手续、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等角度提出了十条具体举措,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深化用海用岛审批改革,提高管理效率

一是用海审批过程中将项目用海审查与公示、征求意见等环节并联办理;二是对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用海用岛项目,允许先行开展用海用岛论证和专家评审等技术审查工作;三是简化原生利用或轻度利用的公益设施用岛的报批材料;四是优化海底电缆管道审批管理,允许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直接引用获批的路由铺设施工批复文件;五是针对已有公共交通用海实施备案管理,提高项目用海审批效率;六是调整海域使用金减免手续,将部分海域使用金减免批准权限委托给市县实施。

加大我省重点产业支持,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规范养殖用海管理。根据亲鱼安放、育种活动需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统一组织选划论证用海区域,并统一报省政府出具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二是支持海上风电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洋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并对位于风电场确权范围内的开放式养殖用海减缴部分海域使用金。

集约节约利用海洋资源,灵活解决问题

一是针对海岸线保护与利用,提出鼓励市县开展岸线修复,经认定的生态恢复岸线纳入自然岸线保有率考核,多出部分可由市县政府统筹,用于安排公益、重点项目占用岸线。生态恢复岸线可进入“土地超市”,由占用自然岸线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需要选购。二是为盘活“未批已填”围填海形成的土地资源,在落实“查处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要求基础上,规划用地为公共用地区域可进行用海备案。

据介绍,《海十条》具有统一出具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支持海上风电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允许生态恢复岸线指标进入土地超市等创新点。《海十条》出台以后,涉海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受惠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