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2024-08-07 12:53:05 编辑:黄晓琳 来源:海南广电国际传播融媒体中心
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08月07日消息(记者 李祺 叶宇城 周沛)8月7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政策”专场。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主要分为“已批未填”和“未批已填”两大类。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总工程师朱耀强介绍,关于“已批未填”类围填海,海南全省共有60个项目。其中:经国家审查备案以后允许继续填海的项目5个,这5个项目相关整治修复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开展填海工程建设。剩下55个项目不允许继续开展填海,其中,27个项目完成已填部分的竣工验收工作,已处理完毕,后期各级海域动态监管机构将继续加强监管。另外28个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大部分涉及海域使用金返还。
为保障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要求,海南省财政厅已联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关于我省政策性停止围填海项目退还海域使用金有关事项通知》,按照程序退还“已批未填”部分海域使用金。目前各市县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按照要求年底前将相关材料报至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和海南省财政厅审核。
关于“未批已填”类围填海,海南全省共有52个项目。去年11月2日,我省作为全国首批省份,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查。2024年初,省资规厅指导沿海相关市县完成“未批已填”类围填海“一宗一策”处置方案制定工作,目前各市县正在按照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处置工作。
为加快这些围填海历史问题处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备案“未批已填”历史遗留围填海,在落实 “查处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要求基础上,规划用地为公园绿地、公共道路、防护绿地或水域的区域可进行用海备案,备案主体由市县政府确定。市县政府可根据区块开发时序和项目推进安排,先行组织开展沉降处理、地面平整等前期工作,并同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用海可在提交海域使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竣工验收材料,海域使用申请材料与竣工验收材料并联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