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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2025-06-12 16:32:38 编辑:马樱函 来源:海南广电国际传播融媒体中心

 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612日消息(记者 白纹嘉 ) 6月12日下午,海南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九场)——《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专场,请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官业军介绍,2018年4月13日以来,海南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力推进“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坚持人才引育用并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当前,海南正举全省之力决战封关运作“一号工程”、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加强人才立法工作,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应有之义。为加快建设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大力推进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条例》,深入总结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工作的有效做法,聚焦破解人才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全面借鉴国际国内人才工作先进经验,着力构建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人才制度体系。《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相关人才政策,有效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施展才华、实现抱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在制定《条例》过程中,海南注意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体现中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对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是体现海南特色。既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于法,又为解决人才发展堵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比如,做好“候鸟”人才的柔性引进使用,允许以市场化标准认定高层次人才等;特别是为突出人才对外开放优势,《条例》专列一章,对国际人才进行特别规定。

三是开门立法。采取座谈会、专家论证会、个人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多轮次书面征求相关省直部门、各市县意见建议,最大限度汇聚民意民智。

四是立短法。强调“小快灵”“短条例”立法,减少原则性内容表述,增加细化、具化条款;对与人才工作相关但已在其他政策和法规中提到的内容,尽可能不提或者少提。《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其中:第一章总则,共7条;第二章人才引进培养,第三章人才使用评价激励,第四章人才服务保障,均为9条;第五章国际人才特别规定,有6条;第六章附则,有1条。

2025年5月28日,《条例》由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