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终止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2025-06-14 17:16:28 编辑:罗振珣 来源:海南应急管理
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关于终止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由于台风“蝴蝶”强度进一步减弱,对我省影响趋于减弱,省气象局已于6月14日17时解除台风三级预警。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2025年6月14日17时10分终止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及其配套手册要求做好恢复期各项工作,同时继续做好以下防御措施。
一是强化雨后隐患排查工作。各市县、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雨后隐患排查,重点强化江河沿岸、堤防、水库水闸、地质灾害隐患、山洪灾害易发区、切坡建房、公路桥梁、漫水路(桥)、在建工程、危房、校舍、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景点、农田、电力和通讯设施等区域和设施的雨后复查和安全巡查工作,严防次生灾害。一旦发现隐患苗头,要及早处置,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如发生突发险情,要立即处置报告,特别是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等部门要组织对险情进行专业跟踪研判,指导做好险情处置工作。
二是持续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各市县要结合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暴雨、水库泄洪等预警和隐患排查情况,强化危险区域人员预警和转移工作,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要果断转移。同时加强已转移人员的转移安置保障和安全管理,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人员返回。
三是持续做好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各市县和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持续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落实好预警“叫应”工作机制,及时督促影响区域责任人履职尽责。
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6月14日
【温馨提示】
发生突发事故时,根据事故类型第一时间拨打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或拨打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0898-66771111、667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