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苏州、徐州等涉疫地区来(返)临高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江苏苏州、徐州等涉疫地区来(返)临高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04-23 21:28:36 编辑:郑裕娇 来源: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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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苏州、徐州等涉疫地区来(返)临高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临通告2022年第14号)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员流动和聚集存在很大的疫情传播风险。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现结合近期疫情形势,调整来(返)临高县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省外旅居史人员

(一)有江苏苏州、徐州旅居史来琼人员

从4月24日0时起,有江苏苏州、徐州旅居史来琼人员,抵琼后实行“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月17-23日已从江苏苏州、徐州来(返)临高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居住的旅店报告,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3天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以下简称“三天两检”),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有哈尔滨旅居史人员

从4月21日0时起,有哈尔滨涉疫区旅居史来琼人员,抵琼后实行“3+11”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4月14-20日已从哈尔滨来(返)临高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居住的旅店报告,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有上海市旅居史人员

14天以内有上海市旅居史的来(返)人员实行“7+7”管控措施。抵琼后第一个“7”天实行集中隔离。第二个“7”天由负责管控的市县指挥部对其健康码赋黄码,凭解除隔离通知书在12小时内返程,并严格落实居家监测;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出门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村(社区)报告;在第9、11、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完成规定频次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的,由现居住的市县指挥部给予恢复绿码。

(四)省外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

14天内有省外其他涉疫地区(涉疫地区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名单为准)旅居史,来(返)临高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返回前凭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车、船)手续;返回后严格落实“落地检”+“三天两检”,结果未出前居家等待。

(五)省外非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实施“落地检”间隔24小时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属于居家隔离管理人员,由县指挥部统一安排人员上门采样。

二、省内旅居史人员

(一)从陵水县来(返)临高的人员

4月1日-4月13日从陵水来(返)临高人员24小时内需完成1次核酸检测。

4月14日起从陵水来(返)临高人员,未完成“三天两检”的,要立即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结果未出前居家等待,并落实自我健康监测7天(非必要不外出),自我健康监测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从省内封控区、管控区来(返)临高的人员

一律进行7天居家隔离管理(足不出户)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对不具备居家隔离管理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管理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自我监测管理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其余省内来(返)临高人员

持健康绿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扫地点码进入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等公共场所。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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