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耕地垦造行动方案(2022-2025年)  到2025年全省计划垦造耕地数量5万亩左右

海南出台耕地垦造行动方案(2022-2025年) 到2025年全省计划垦造耕地数量5万亩左右

2022-04-30 14:05:39 编辑:李依凡 来源:海南广电国际传播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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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4月30日消息(记者 李依霏)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验收耕地保护红线,破解全省补充耕地指标短缺瓶颈问题,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资源要素需求,经海南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日前出台《海南省耕地垦造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计划垦造耕地数量50000亩左右、新增水田面积80000亩左右。

《方案》指出,坚持规划管控引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划定耕地后备资源区,有序推进耕地垦造行动;坚持集中连片造大田,加强宜耕后备资源调查分析,科学开展耕地垦造项目包装设计,推进集中连片规模化垦造,优化耕地布局,尽量避免耕地“碎片化”;坚持市县主体责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以项目所在市县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坚持多源化投入,科学安排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发挥市场作用,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垦造项目,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坚持稳妥有序科学实施,实施耕地垦造要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稳妥有序科学实施,尊重农民意愿,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方案》明确垦造方式和指标分配。一是省级垦造。省财政厅安排耕地垦造资金,设立耕地垦造资金池,组织实施耕地垦造项目,产生的指标按市县30%和省级70%的比例指标分成。二是农垦垦造。省农垦控股集团利用农垦系统自有土地、自筹资金实施耕地垦造项目,产生的指标按照省级20%、市县20%和农垦60%的比例指标分成。三是市县垦造。市县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或引导使用社会资本参与实施耕地垦造项目,产生的指标20%纳入省级指标库,剩余的80%指标由市县自主支配使用。

《方案》要求,一要全面完成已实施的耕地垦造项目。加快推动实施存量耕地垦造项目,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备案,产生补充耕地指标,大力推动已备案项目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加强相关项目后期管护。二要科学确定耕地垦造行动计划任务。省级垦造计划任务为2022-2025年省级每年完成垦造耕地数量1000亩,新增水田面积2000亩;农垦垦造计划任务为2022年完成垦造耕地数量1000亩,新增水田面积2000亩,2023年至2025年共完成垦造耕地数量不少于6000亩,新增水田面积不少于12000亩;市县级垦造计划任务为2022年完成垦造耕地数量18000亩,新增水田面积31000亩,剩余各年度任务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统筹全省上一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全省指标保障情况确定。三要加快推动耕地垦造行动项目实施。全面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选定自然条件好、集中连片度高、适宜规模化种植的地块,优先纳入耕地垦造范围,落实集中连片造大田;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强化项目后期管护,积极挖掘高标准农田中耕地垦造潜力。四要加强全省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加大重点项目补充耕地指标保障力度,实行“市县保主体、保基础,省级保重点、保急需”统筹机制,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同时加强与“土地超市”协调衔接。

同时,《方案》明确实行补充耕地指标与年度垦造耕地任务落实情况挂钩机制。对完成年度垦造耕地任务60%以下的市县,按照年度耕地垦造计划任务指标的5%扣减指标;对完成年度垦造耕地任务超过100%的市县,给予年度耕地垦造计划任务指标的5%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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