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十四五”期间要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困难

海南:“十四五”期间要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困难

2022-05-16 11:19:00 编辑:郑裕娇 来源:海南广电国际传播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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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5月16日消息(记者 白纹嘉 孙惟诚 苏新然)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于5月16日上午9:00在省新闻发布厅举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推进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程。要把安居房打造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标志性民生工程之一,构建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5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海南自贸港未来一段时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坚定了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方向。综合考虑我省现有住房供给和需求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和引进人才规划目标等因素,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为重要依据,《指导意见》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要解决30万户城镇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目标任务,并明确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基本方向和主要路径。未来,海南省以满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基本住房需求为出发点,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方向,以发展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为着力点,强化制度集成创新,健全住房保障方式。

二是进一步优化了海南自贸港住房保障体系,对接了国家住房保障顶层设计。2018年以后,随着国家住房政策调整,我省基本停止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2021年底,海南省通过省人大立法方式,将安居房明确为共有产权性质的保障性住房,安居房成为目前我省唯一一类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指导意见》立足于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制度,提出加快构建以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海南自贸港住房保障政策支撑,完善了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体系。此次制定出台的《指导意见》,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我省近些年住房保障领域实践工作中的有效政策措施、经验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归纳,进一步强化了土地、资金、金融、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同时,《指导意见》还进一步完善了海南省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提出成立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级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强化省级统筹作用,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为住房保障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下一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着力抓好《指导意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宣贯工作,积极指导各市县尽快配套和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各类保障房供给,努力实现全省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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