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7-10-11 22:32:30 编辑:新闻广播 来源: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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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日、29日,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上线《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省国土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信芳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走进海南新闻广播直播间,节目中就听众朋友对国土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等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左:省国土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信芳

右:主持人 淇淇


2017年以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基本国策,积极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力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省国土厅大力开展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其中,围绕国土厅确定的海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三大核心研究课题和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13项重点研究课题,依托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充分调动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性,集思广益,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的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努力破解国土资源体制机制障碍,为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好新海南做出新贡献。



下一步,省国土厅将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耕地占补平衡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文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农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并将继续发挥政策组合优势多方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热线回顾:


一、 儋州张先生咨询:想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在用地方面有什么要求吗?国土部门有优惠或者扶持政策吗?


对此,省国土厅回复:“光伏发电项目是新兴产业,同时也是用地面积较大的产业,我们对这些项目的用地都是从严管理,鼓励使用未利用地,严格控制占用农业用地。光伏发电国家都有扶持,一是扶贫项目的扶持,二是农光复合项目等,两类项目国家都有优惠政策,但是优惠政策都有限定:第一,要先有产业规划,复合海南产业发展布局。第二,光伏产业用地也要符合用地规划。第三,项目开发要符合海南地方部门,如能源局和发改部门等要制定标准。



二、微信网友咨询:2013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已经过户给本人,但原业主没有将土地证过户,现在房产证在其本人名下,但是土地证在原业主名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省国土厅回复: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流转而一并处分。“地随房走”是实现“房地一致”的方式之一,符合社会生活常识,已被法律实践和社会生活普遍接受。宅基地使用权通过房屋买卖流转,可以转移给新的所有人,您的这种情况可以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登记。



三、 微信网友咨询: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国土厅回复:大家这么关心70年产权是否结束的问题,主要是跟大家的切身利益有关,也就是当大家的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49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省国土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信芳:非常感谢《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各位热心听众对我们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一是密切了国土资源部门与群众的关系,为我们部门和群众间架起了一座相互沟通、密切联系的桥梁。二是强化了对我们部门工作的民主监督。这次节目中各位热心的群众为我们部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宝贵意见,也提出很多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国土资源问题。我们会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解决好我们部门存在的实际问题。今后我们要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国土资源部门与群众的关系,认真做好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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